姬晓轩——公司裁员非诉讼案例

2015-09-21  来自: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759

公司裁员非诉讼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青岛****有限公司因受到行情的影响,亏损严重并停产,无奈之下公司决定进行经济性裁员,找到本律师事务所咨询合法裁员方式并 终委托本所办理这项业务。

【办理结果】

    经合法裁员流程,公司与员工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裁员工作顺利完成。

【案件评析】

    公司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的规定,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定情形,青岛****公司完全符合法定的经济性裁员构成条件,据此我们制作了裁员方案。首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进行汇报;其次,宣讲裁员方案听取员工意见,对裁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第三,将修订后的裁减人员方案和汇总的员工意见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第四,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第五,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欠薪欠费。经过上述步骤,我们顺利完成公司裁员工作,并未引起集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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